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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猪淘汰原则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5日 来源:养猪学院
   后备母猪超过8月龄以上不发情的,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母猪配种后复发情连续两次以上的。青年母猪第一、二胎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经产母猪累计三产次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经产母猪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差、咬仔、经常难产的母猪经产母猪7胎次以上且累计胎均活产仔数低于9头的。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公猪连续两个月精液检查(有问题的每周精检1次)不合格的后备猪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发生普通病连续治疗两个疗程而不能康复的种猪发生严重传染病的种猪。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严格遵守淘汰标准,分周/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现场控制与检定,最好是每批断奶猪检定一次,保持合理的母猪年龄及胎龄结构
 
  种猪淘汰计划?
 
  母猪年淘汰率25-33%,公猪年淘汰率40-50%。后备猪使用前淘汰率:母猪淘汰率10%,公猪淘汰率20%。后备猪引入计划
 
  老场:后备猪年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年淘汰率÷后备猪合格率。
 
  新场:后备猪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后备猪合格率。或后备母猪引入数=满负荷生产每周计划配种母猪数×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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