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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动物健康 促进猪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0日 来源:全国食品网

           一个养殖业系统若要是可持续的,良好的健康状态和环境是必不可少的。总结过去阶段性的猪疫病发病情况包括慢性猪瘟(HCV)、 伪狂犬(PRV), “蓝耳病”(PRRS)、猪圆环病毒2型(PMWS)、无名高热等疫病,在不同程度给养猪业带来了重创。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我们关心人类自身健康的同时,也一定要关注与我们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动物健康。尤其是近期猪疾病的爆发和对食品安全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将越来越突出,畜牧业生产每年12-15%的增长速度和消费者对肉类、奶产品的需求的增加预计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作为为人类肉食提供绝对比例的养猪业,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高质量的肉类产品的过程中最主要的限制因素则是病的问题也就是动物健康问题。

动物健康,包括动物的生存环境、福利待遇和疾病防治状况。本文仅就如何在规模养猪生产中控制疫病保护猪只健康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环境与密度控制

目前规模经营养猪生产在我国已得到了极大的推广和发展,在这种人工创造的设施环境条件下进行的集约式和工厂化的养猪业,大大地提高了养猪业的生产效率,但它是在人为控制和保护下进行的高效养猪业生产活动,不十分考虑动物的福利和这种环境对动物健康的影响。尤其在农业产业化的大背景下所产生的众多养殖小区,这种生产密度和环境对动物疫病的控制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除严格环境消毒和净化外在布局养猪小区时应适度调整单位面积的养猪密度和养殖总量,引入健康种猪,同时在规模猪场的养猪生产中严格全进全出的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生产,做到均衡生产。

二、疫病的监测与防控

完善疫病的监测与防控体系,形成制度化。对于养猪生产者来说防重于治几乎是避免疫病所带来损失的唯一和重要手段,即使是目前养猪业最为关注的猪无名高热也是易防不易治,根据权威疫病防治专家对该病的介绍这种伴随高热症状的传染性猪病是多种病原共同参与后再继发感染的一种疾病,目前对该病的防控也主要采取加强防疫管理和改善猪的生活条件,从环境、营养、保健等多方面综合提高。对于猪的疫病的防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不论在疫情严重和不严重的情况下都要坚持定期的采样和监测,努力提高监测率,在设备和设施上进行必要的投入,这样将防患与未然。

三、药品与兽医管理

在养猪生产中,药品和兽医管理是保护猪只健康的重要环节。在保护猪只健康的过程中,我们觉得兽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然不是因为兽医在给猪只治病,而是兽医担负着一个养猪生产单位的防疫安全和猪群健康的职责,如何严格控制抗生素的使用,如何严格用药标准,减少猪的耐药性,提高猪的免疫力的整齐度,抑制病毒的变异,这都是兽医和养猪生产管理者要考虑的一个是长远的问题。综合近年来陆续阶段性的猪发病情况,大部分都是混合感染和继发感染,其中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就是猪场防疫的确实性和药品的有效性。在今年发生的猪无名高热疫病中,据报道通过实验室监测也没有发现新的特异病毒,这就要求养猪场在做好日常消毒防疫的过程中要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特别是疫苗类制剂,避免因为储存、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导致免疫失败,尤其在PRRSV、无名高热等疾病感染后,通常会发生免疫失败的问题,一定要确实免疫,加强监测,以防导致严重的猪只病变,保护猪只健康。

四、严格法规,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近年来,国内外频繁发生动物疫病,呈现出动物疫病数量大、范围广、传播快、经济损失严重的趋势。口蹄疫、禽流感、狂犬病等一些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时有发生,对人类健康构成了较大威胁,引发了一系列公共卫生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作为我们养猪企业,我们当然要同政府一道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这种历史使命和责任。

做为养猪生产单位除去积极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加强对疫病的监测和净化外,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进行的检疫和防疫监督以及必要的巡视巡察。同时,要提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控制能力,做好应急控制准备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管理制度,及时采取措施。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进一步理顺兽医管理体制,依法防治动物疫病,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动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积极引导和帮助养殖企业做好疫病防治工作,提高养殖企业防疫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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