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种要严格检疫,防止带入隐性感染动物
引入种群要进行产地检疫,回场后隔离检疫1个月,做血清学检查与疫病监测,阳性畜禽一律淘汰,不准作种用。国家要加强口岸检疫,严防通过国外引种及畜产品交易而带入疫病的传染源,引起动物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大力发展生态养殖,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
国务院公布的李克强总理签发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按条例规定选址建设养殖场、处理好粪尿及污物,实行分群隔离饲养与“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真正做到生态养殖。走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养殖业发展之路。
提倡使用生物饲料,严禁饲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使用全价饲料、低氮饲粮和氨基酸平衡饲粮,确保猪只各个生长阶段营养的需要。严禁饲喂发霉变质的饲料,防止霉菌毒素中毒。霉变严重的饲料应废弃,轻度发霉的饲料添加脱霉剂后饲喂肥育猪,每天限量,出栏上市前40天停止饲喂;发霉饲料不准饲喂种猪与仔猪。饲料中可长期添加生物脱霉剂。
按科学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接种
种猪:猪瘟、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乙型脑炎、口蹄疫、病毒性腹泻病等疫苗。
仔猪:猪瘟、伪狂犬病、口蹄疫、圆环病毒病、喘气病、链球菌病、病毒性腹泻病等疫苗。
肥育猪:补注口蹄疫疫苗、猪瘟疫苗、伪狂犬病疫苗各1次。
实施疫苗免疫接种时,可配合使用转移因子、白细胞介素-4、MHC-Ⅱ类分子等免疫增强剂,能使疫苗接种产生抗体快、抗体水平高、均匀度好,抗体保护时间延长,具有提高免疫效果与免疫力的作用。
免疫接种不是注射疫苗种类越多,猪只就越健康。免疫接种要根据猪场免疫检测、疫病监测结果,结合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及疫苗的性质和作用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有目的实施免疫预防。不要盲目超剂量、多次数地注射疫苗,否则会造成免疫麻痹与免疫耐受,导致疫苗免疫失败。
其它动物的疫苗免疫接种请按各种动物常用疫苗免疫程序科学地进行,本文就不一一介绍。
提倡无公害保健预防,严禁滥用抗生素
不准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类、激素类及镇静剂类药物用于保健预防,否则会造成细菌耐药性增强,诱发“超级细菌”出现,这样不仅严重危害猪只本身的健康,而且对公共卫生安全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日常生产中可在饲料或饮水中添加微生态制剂、酶制剂、酸化剂、植物提取物及小肽制剂等。可长期添加,安全实用,不存在耐药性与药残问题,能有效维持动物肠道菌群平衡,增加饲料吸收与利用率,增强免疫力与抗病力,减少各种有害气体的排出量,改善饲养生态环境,保障猪只健康生长。
养殖场要定期进行疫病检测与监控
养殖场每季度采血1次检测免疫抗体,每半年采血1次对疫病进行监测,种畜按10%采血,其他群体按5%采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阳性种群坚决淘汰,并逐步净化,其它阳性群体应隔离饲养或处理。
定期消毒、灭鼠、杀虫、驱虫
消毒正常生产猪舍每周消毒1次;通道、出入口、人员进出发生疫情时每天消毒1次,直至解除封锁;外环境每月清扫1次,并大消毒1次。消毒药剂可选用进行喷洒或烟熏消毒。人员与物品可选用1%聚维酮碘溶液进行消毒。以上消毒剂具有广谱杀灭病毒与细菌的作用,具有药效持久、发挥作用快、安全、高效、使用方便的特点。
驱虫引进后备种猪隔离检疫期间驱虫1次;配种前15天再驱虫1次;生产母猪仔猪断奶时驱虫1次;种公猪每年春、秋各驱虫1次;保育期结束时驱虫1次,肥育中期驱虫1次。驱虫药物可选用伊维菌素,按每千克体重0.3毫克肌注;也可于1吨饲料中加2克阿维菌素或伊维菌素粉,连续饲喂1周,间隔10天后再喂1周。药物安全、效果好,使用方便。
灭鼠鼠类能传播50多种人畜共患病,携带许多病原体,是动物疫病的重要传染源。可选用灭鼠药,全场每季度灭鼠1次。杀虫特别是夏天与秋天要注意杀灭吸血昆虫。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动物防疫法》、《畜牧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健康养殖,防治重大动物疾病及人畜共患病的发生与流行,确保人畜健康。
(本站图文全部转载自互联网并全部为免费分享。若有侵权之处请速联系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联系电话:400-810-5353 举报邮箱:xuefeng@aweb.com.cn)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