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猪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1.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种猪:25~35日龄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健康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政府招标专用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疫苗在广东、广西、四川、河南、山东、江苏、辽宁、福建等批准省份使用。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猪瘟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存栏猪抗体合格率达到≥70%判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