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每月休假3天,正常情况不得超休。
2、正常休假由组长、区长逐级批准,安排轮休。
3、有薪假:婚假7天,丧假(直系亲属)5天,产假95天,人流休假6天,上环休假3天,下环休假1天,女结扎休假13天,男结扎休假5天。
4、法定节假日上的,可领取加班补贴。
5、休假天数积存多的由区长、场长安排补休,省内可积休6天,跨省14天。
请假制度
1、除正常休假,一般情况不得请假,病假等例外。
2、请假需写《员工请假单》,层层报批,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薪2天,连续旷工5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请假期间无工资,因公负伤者可报公司批准,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4、生产线员工请假4天以上者由主管生产副场长批准,7天以上者须由场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