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得过病毒性传染病如猪瘟、伪狂犬病等的母猪。得了这类传染病的母猪即使治愈后,下一次产仔时也很可能复发,并会传染给仔猪。为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须及早淘汰这类母猪。
第二种是患乳房炎、子宫炎的母猪。这类母猪哺乳仔猪能力明显下降,泌乳力下降,必须提前淘汰。
第三种是肢体有缺陷的母猪。比如瘸腿母猪,不但配种会受影响,而且由于不能经常活动,体质也不好,即使产下小猪,小猪也不会健康,应提前淘汰。
第四种是在正常饲养条件下,所产仔猪生长速度慢的母猪,也要淘汰。
第五种是配种难以成功的母猪。即使用药物可促其发情,但是下一次配种还会出现困难,容易空怀,造成经济损失。此外,有些母猪受遗传因素影响,产仔率很低,每胎只产三四头仔猪,应及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