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view of Current sow housing systems
译自:1999 Allen D. Leman Swine Conference: Track Ⅰ -- Sow Herd Management
作者:D. Hesse and Th. Blaha
译者:廖新?
引 言
欧洲的养猪业,特别是在德国,极希望为猪提供最有利的饲养条件。另一方面,要想生产者获利,猪肉生产成本应尽可能保持低水平。最后,希望生产过程尽可能对环境友好。养猪业的过程,不仅现在是,而且将来可能继续是依据如下的有效信息进行设计,这些信息包括动物良好的生存、有关的地方法和国际法,以及现时的市场情形。本文解释有关的欧洲法律和经济条件对母猪业的影响。文章的焦点是为母猪寻找合适的饲养技术。最后,从动物、环境、农场主和经济的角度对所描述的设备和过程进行评价。
基本的法律和经济需求
法律需求
欧洲养猪业条例(91/630/EWG)正缔结欧盟(EU)的所有国家。1994 年,每一个欧盟国家被要求将这些规则翻译成本国的法律;由于这些纲要只是提供了最低的标准,因此,一些国家在他们国家法律中选择补充了更严格的要求。
根据欧洲水准,如下规则在母猪饲养领域特别值得注意:
△自1996 年以来,装备新的栓系畜栏属于非法。
△怀孕母猪最好保持群养;单体饲养的猪必须有足够的空间以便转身至少一次。母猪也应尽可能被保持与怀孕母猪群一样多的空间。
△此外,推荐丰富的粗纤维饲料(为了填饱和满足咀嚼的需要)。体重超过110 kg 的猪至少应有1.0 m2他们可以利用的有效空间。
下表(表1)综述了欧洲条例是如何变换成欧盟三个国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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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丹麦 荷兰
颈枷 自1989 年起不合法 不合法
栓系畜栏 现存栏 新建畜栏, 新建畜栏,
到2006年时不合法 自1996年1月1日起不合法; 自1998年9月1日起不合法
现存栏, 现存栏,
到2006 年1 月1 日时不合法 到2002 年1 月1 日时不合法
运动 分娩后母猪必须能够 从产仔直到断奶前7 天, 从授精后第4 天开始直到断奶
自由运动至少四周 母猪必须群养至少四周 前7 天,母猪必须群养
面积 110-150kg要求大于1.0m2 1-4头母猪要求大于2.8m2 每头母猪2.25 m2
超过150kg要求大于1.6m2 5-10头母猪要求大于2.2m2
11-20头母猪要求大于2.0m2
每增加1头母猪要求大于1.8m2
地面设计 种畜躺卧区地面 怀孕母猪, 每头母猪至少必须有1.3m2
不能被完全打孔(漏缝) 必须有1.3m2带垫草的实心地面 实心地面,为了排水实心区
非怀孕母猪, 可以允许有最大5%的开沟
必须有0.95m2带垫草的实心地面
活动机会 每天猪必须能够活动 母猪必须能够得到 必须提供母猪粗纤维丰富的
至少1小时,并供应秸秆、 秸秆或饱满饲料 饲料,以增大它们的容积
粗饲料或类似合适的物质
热调节 必须为母猪提供显示或冷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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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SHV, (D); 1994; Lov nr 404 (DK); 1998; Varkensbesluit (NL); 1998
直到1998 年,德国才有最广泛的条例促进母猪的良好生存。丹麦(1998 年6 月)和荷兰(1998 年9 月)也补充了完整的条例。德国和欧盟不久将可望出现更完善的条例。最重要的目标是允许母猪在群养环境中花尽可能多的时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并不是所有的母猪都适合群养,因此,各个国家允许这样的母猪例外。饲养技术影响家畜的生存条件,例如,卫生条件好坏的决定因素,能够成为家畜伤害或疾病的诱因。为了评价这些技术对动物良好生存最有关的影响,在生产实践上使用这些技术以前对这些技术进行检验是重要的(HESSE 等,1999)。
如下原则仅仅是两个欧洲国家的:
△在瑞士(非欧盟部分),畜牧业技术检验是强迫式的,只有收到国家批准的技术才可以被带到市场,而国家批准的授予是建立在明确的检验结果基础上(TROXLER,1998)。
△在德国,虽然技术的检验是自愿的,但是,对这些技术的最终实施是十分重要的。自1953 年以来,德国农学会(DLG)开始评价农业设备,包括饲养设备。该评价程序在很大程度上靠来自联邦德国农业和食物部(BML)财政援助的支持。评价也被用作政府咨询和发展工作的依据(BERTRAM 和HERRMANN,1998)。
德国农学会DLG 检验中心已经接手了4700 多个评价。仅仅约80%的被检系统被认为是合适的。在被认可的技术中,80%在检验期间做了改进(BERTRAM 和HERRMANN,1998)。检验期间的改进结果对动物的福利是有益的,通过将一个新技术引进到实践中,也是公司节省资金的一个机会,因为为他们排除了技术被撤回的可能。德国动物保护法新§13a 授权农业和食物部(BML)依法改进动物保护,该法律结论来自商业性可利用设备的自愿检验结果。而且,德国农业和食物部(BML)获准建立检验程序标准(HESSE 等,1999)。为了在检验动物福利方面支持DLG 新开发的设备,并为BML 建立标准,在德国农学会(DLG)规程下建立了“动物福利”科学委员会。
德国动物保护法§16 提供一种机制鼓励使用这种自愿检验,该法律条文如下:如果已经在实践中使用的设备不可靠,不符合动物保护法的要求,那么公司必须提供一个专门鉴定报告,这种报告多是十分昂贵的。然而,如果受怀疑的设备在使用之前已经接受了自愿检验,那么不要求公司提供上述专门的报告(HESSE 等,1999)
生产成本的比较
1996 年比较显示,美国与德国猪生产成本有很大的差别。一头25 kg 仔猪的成本1996 年在印第安纳州和伊利诺斯州约为40 美元(基础:150 头母猪群),而这些成本在德国约116 德国马克,约相当于60 美元(ISERMEYER,1998)。
这些成本的构成在两个国家之间是不同的。在美国,饲料占成本的49%,而在德国为35%。建筑和设备是第二大成本因素,在美国占29%,在德国占30%。第三大成本因素是劳动力费用,它显示出最显著的差别,在美国劳动力费用仅占成本的12%,而在德国占26%,高出美国两倍多。其它各种成本在美国达10%,在德国为9%
(ISERMEYER,1998)。成本的分配在丹麦和在美国相似。这表明在德国相对高的劳动力成本是该地区竞争的主要问题之一。这是德国有一种趋向于减少劳动力的强大趋势的主要原因(例如电子控制喂饲和饲养技术)。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成本的趋势被花费更多时间观察动物的需要所抵消。
不同的饲养设备
这里所描述的饲养技术适用于所有农场和不同规模畜群。然而,由于成本和管理的原因,一些具体系统变得突出。
在饲养母猪过程中,地面要么覆盖厚厚的垫料,要么是部分漏缝。基本上能够在所有的设备中发现这两种类型的地面。出于不同的理由,存在几个可取的组合。部分漏缝地面更加盛行,通常由水泥建成。全漏缝地面对种猪来说根本不允许。
具运动可能的单体饲养
正如上文提到的,母猪单体饲养将来不再被允许。然而,对照丹麦和荷兰今天已经要求群养的做法,现在德国国家法律仅要求唯一的可能性,即在母猪的每一个繁殖周期内,每一头母猪四星期每日自由运动。知道有两种技术措施允许母猪的自由活动,尽管他们被饲养在单笼里(无论如何,这些技术措施对具攻击性的母猪和患病母猪来说是必须的,尽管群养是强迫式的,但是上述这些母猪不能被分配到无负作用的母猪群中去)。在配种区,如果母猪能够走动当然好,但是重要的是,这样做没有冒来自其他母猪攻击的危险。这样,下面介绍的系统“twin bay”和Hǒ rmatik 是理想的。不过在这样系统中授精期间不便工作。
Twin bay(孪生系统)
该系统由Ulrich 公司发展起来。在twin bay 系统中,母猪单个饲养,并与其他母猪相邻。两头母猪共用一个运动场。运动场设在两头母猪之间。当一头母猪要运动时,她能推开一扇活动门,沿环形打开。这一次,运动场对其他母猪不开放。一旦第一头母猪回到她的休息区,第二头母猪便能打开那扇活动门,而自己沿环形走进。这种系统,每头母猪约需2 平方米面积。该技术成本约与群养中带自喂笼的标准技术相同。出于卫生考虑,实心地板区宁可最小。
Hǒ rmatik
该系统由Hǒ rmatik 公司发展出来。母猪单笼饲养。笼后是一个运动区,它可供所有母猪使用,但是每一次运动只允许一头母猪。出于这个原因,笼按如下办法进行了修改,一头母猪一离开她的笼,所有笼的后门就都关闭。母猪一返回笼中,所有的门就打开,直到下一头母猪离笼。由于每一次只有一头母猪能够运动,因此要求笼后的空间相对较小。因此这种系统特别适合于传统单笼技术的改建。每头母猪约需2 平方米。
母猪的群养
自喂笼
在这种系统中,当喂干料或湿料时,母猪被保护在单个笼内,但是其他时间母猪能够自由运动。因此,这里有一个机制,一头母猪一进入喂料区,就关上后门。笼也能用手工关闭,以防止全部或部分猪离开他们的笼。
为确保母猪能够逃避等级冲突,需要一个最小2.5 平方米的空间。为了保证猪群良好的管理,猪群不应该超过20 头猪。单独饲养是困难的,因为母猪并不总是走进同一个笼。对于自喂系统,可以用厚垫料,或者采用部分漏缝地板,这两种可以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针对一个320 头的猪群,一头母猪的场地建设成本约4230 德国马克(GARTUNG 等,1999)。
这种系统的一个新种类来自丹麦。即所谓“自由采食饲喂法”(见图1)。发展该种类的目的是减少上面所描述的自喂系统的高投资成本。
由于这种原因,休息区使用厚垫料。此外,相对较贵的自喂笼能够供两个猪群或更多的猪群使用。这样做是可能的,因为与常规比较,群体仅享有一个休息区和粪尿区,包括一个饮水点。
群体被允许每天1 次或2 次、一群接一群地进入喂料区。喂料完毕,他们被赶回合适的群区。为此,系统需要一个专门的行走区,这样整个系统按每头母猪计约需3 平方米。然而,所降低的成本被赶回母猪所增加的劳动时间所抵消了。
生物固定装置
这种装置由不同的公司生产,也被喂之滴喂法。在该装置中,母猪与母猪之间靠肩板隔离开。通过漫漫粉碎饲料入槽,以防争食。只有当不再有料掉入槽内时母猪才离开喂料区。因此他们不是技术上固定,而是生物学上固定。每天仅提供1-2 次干喂。饲料量仅按群测算。为此,10 头动物以下的群体最适合这种装置。群体应该由繁殖状况和体况一致的母猪所组成。在这种装置中母猪需要不到2 平方米的空间。实心地板区可以是在另一边的喂料区,或者中间。由于全面采用小栏,保持栏舍很干净通常是有困难的。在运动场和排粪区通常有部分漏缝地板。对一个320 头动物的群体来说,一头母猪场地建设约需要4000 德国马克(GARTUNG 等,1999)。
长槽喂饲法
如果使用液状饲料,大致10 头猪的小群体和采用长槽饲喂是特别可取的。正如从肥育猪过程所见,传感器喂饲法与短槽一起使用似乎也有可能。
一天喂料2 次。该系统只允许群饲。群体应由繁殖状况和体况一致的母猪组成。每头母猪需要的空间少于2 平方米。实心地面可以设在喂料区,或另一边,或中间。由于全面采用小栏,该系统难保持清洁。
计算机控制的单体动物饲喂法
单体计算机饲喂法
在呼叫饲喂系统中,每一群母猪只需要一个喂饲站。喂饲站需要一套装备有电子识别系统的重要调节箱。配备有入口识别的呼叫站可支持50 头母猪。如果没有入口识别功能,呼叫站会受不必要地经过喂料区的母猪所妨碍,这可极大地减少该系统所可能承纳的动物数量。在自愿DLG 检验机构中,三个设备被测定。检验表明,设备在许多方面存在不同,例如,电子的可能性。饲料通常以干形态分给,液态饲料很少使用。
在这些设备安装中有几点必须注意。进口必须尽可能远离出口。躺卧区的母猪应该全部能看见入口区,以确保低的攻击性。从劳动力效率考虑,呼叫站应该建在漏缝地板区。稳定的猪群结构更可取,因为这样等级冲突较少,管理工作也更加简单。在运动和排粪区使用漏缝地板,休息区使用厚垫料。在一个320 头动物的群体中,一头母猪场地建设约需要4000 德国马克。
喂饲乳头
由Mannebeck 公司开发的这种装置,目的是创造最卫生和无饲料损失,类似自然哺乳过程。
在这种装置中,饲料留在贮藏容器内通过一个漏斗进入传送带管。传送带管,类似饮水管,稍微弯曲进漏斗下方的容器。传送螺旋输送饲料到乳头口,在那里饲料被猪消化。在干料到达乳头口前,经校准的水量喷进饲料。因此,饲料稠度可以从半流体调整到糊状。在这种装置中,虽然颗粒料也可以被使用,但粗日粮或粒料更可取。动物把口放到乳头(图2 可见),同时用鼻尖推动板片,板片与传送器连接,而打开水孔。饲料和水在传送管按特定的比例被混合。饲料通过乳头直接进入猪口中,因此不需要任何槽。
图2 喂饲乳头(源自Mannebeck 公司)
附加微型剂量器形式的设备是有用的。这是一个贮藏液体的容器,带一个开关和一根薄管的微型泵,它止于乳头底部。该技术可有助于向单个动物提供添加剂。
这种饲喂技术对小畜群和大畜群都能使用。饲喂动物数和饲喂站的比率不应超过15:1。与呼叫喂饲法比较,它不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去训练动物识别系统。资金投入与呼叫喂饲法相近。
Ad libitum 喂饲法
欧盟已制订群养系统中怀孕母猪适当管理的目标。提供给母猪高粗纤维饲料,以满足母猪咀嚼和饱感的需要。这推动了Ad libitum 喂饲法的发展。这个主题特别在德国已提及多年。
在这过程中特别重要的是,饲料吸水的能力,因为这给母猪饱感。因此,Ad libitum 喂饲法更宜用干料。德国的规则是,按每个饲喂站饲喂4 头动物的比率,以便动物白天采食和夜间睡觉。每头动物约需要2 平方米空间。为了节约该系统的投资,大部分结合了厚垫料地板。在一个320 头动物的群体中,一头母猪场地建设约需要耗资3900德国马克(GARTUNG 等,1999)。与呼叫饲喂法比较,每单位空间约节省100 德国马克。
但是猪每天约吃1kg 饲料,比平常多,这意味着每年饲料成本增加50-100 德国马克之间。研究还表明,由于哺乳期间母猪进食较少,健康状况差别非常大,与其他形式群养比较,第三或第四窝后,将会看到更小的窝重。
从动物和环境角度评价母猪饲养过程
如前所述,单体饲养,提供运动的机会,对发病母猪或有问题的母猪允许有一个相对合适的饲养系统。从动物角度来看,大群的、管理完善的饲养系统更可取。在整个繁殖阶段,群体保持稳定,这是特别好的。其次最经济、最成功的是,动物有单个喂饲可能,例如通过呼叫站或喂饲乳头。
从环境角度看,考虑到动物的饲养、粪尿贮藏和分配,以及对地表水的影响,粪水的技术比固体粪便的技术好。考虑到气体散发造成的公害最小化,较小的圈面积更可取。这能够通过限制猪运动的面积得以实现。只要实心地板运动场是干净的,象生物固定装置或长槽喂饲法都是合适的。在实心地板区的清洁方面出现实际问题,为此,该区必须保持尽可能小,或者留有一些小入口,以允许剩余液体的流入。
然而,除了技术过程以外,对养猪成功构成重要影响的是,农场主和他(她)利用身边资源工作的能力。理论上说,任何技术,即使那些曾经被认为合适的,当不合使用时,对动物是不利的。
从农场主和成本角度评价上述系统
从人的角度看,垫草处理,例如自由采食饲喂法或Ad libitum 喂饲法,从劳动密集角度看是相当地消极。在自由采食饲喂法中,一个额外的不利是,需要将母猪从饲喂器中赶回。计算机控制的单个动物喂饲系统,例如呼叫站或喂饲乳头,需要高水平的管理。
从经济角度看,节省成本的技术,例如自由采食饲喂法或Ad libitum 喂饲法是有吸引力的。如果计算稻草的成本、劳动力时间和动物性能,这些技术不及其他技术而失去了他们的优势。如果劳动力时间和动物性能都被改进,那么,呼叫饲喂技术或喂饲乳头技术更好。
总结
法律规则对母猪的饲养有强大的影响。欧洲最低的要求已经被建立在“养猪业条例”中,该条例允许每一个县制定严格的法律指导猪的饲养。这意味着不同的欧洲国家有不同的小要求。关于母猪的饲养,母猪强制性群养是一致的。
在德国,制造商能够让联邦检测机构检测他们的建筑物和设备。德国农学会(DLG)自1953 年开始受理这样的检验。该学会受德国农业部资助。农业机器的检测,包括饲养设备,允许检验结果传播到咨询、资源扩展以及农场主。约80%的受检系统得到检测结果的改进。这不仅有利于动物,而且有利于制造商和农场主。
母猪不同畜舍和饲喂技术的结合在德国实施使用。希望(不久将强制要求)母猪锻炼的可能性在群养系统中能被最好地实现。在其他地区漏缝地板结合实心地板或厚垫料是可取的。最好的饲喂技术是呼叫饲喂法��例如喂饲乳头��它允许单个饲喂。
从动物、环境、农场主以及经济角度看,每一种系统都有它的优点和不足。在各方面都完美的系统是没有的。最重要的经验是,每一个系统只有农场主应用它时才好。因此,发现最合适每一种类型农场主的系统比讨论“最好”系统更重要。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