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养猪业大国,但养猪业的现代化程度还较低,特别是饲养管理水平和疫病防疫技术力量还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因此在全国范围内控制好PRRS还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这要有国家兽医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基层畜牧兽医人员要对该病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防制策略,才能较好控制PRRS在我国的肆虐。
1、免疫预防
1.1 疫苗免疫:目前国内已研制成功PRRS灭活疫苗和PRRS弱毒疫苗,通过几年来的区域试验证明,疫苗免疫是控制PRRS传播与蔓延的有效途径,虽然对PRRS的疫苗使用有许多不同看法,但实践证明,暴发过PRRS的猪场不需防疫的观点是十分错误的。目前,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研制PRRS灭活疫苗已在本地进行3年多的推广应用,已被证实是安全有效的,并成为PRRS预防的首选疫苗,适合母猪使用,可以有效控制孕产母猪的死胎、流产、木乃伊胎的产生。该苗具有免疫保护力强,免疫时间长的特点。PRRS弱毒疫苗一般只建议3-8周仔猪使用,免疫期可达3个月左右。现在普遍认为弱毒疫苗存在同群感染、病毒重组返强的危险,虽只是推测未得到证实,但已有试验证明PRRS弱毒疫苗可以在同群猪中相互传播,并且不能完全阻止强毒的潜伏感染。因此,我们提倡,种猪群和健康猪群全部应用灭活疫苗免疫,并适当使用“抗疫键”等免疫增强剂,对于正在暴发或暴发过PRRS的商品猪场使用PRRS弱毒疫苗紧急预防接种或免疫预防。目前,许多科研机构正在进行基因工程疫苗的研制,取得了一定进展。
1.2 严把种猪引进关,目前PRRS在我国之所以流行甚广、危害巨大与种猪频繁交换有直接关系。种猪引进之前必须进行PRRS检测,严禁从疫场引进种猪。
1.3 定期对种母猪进行PRRS的血清学检测,一旦发现可疑病猪,应果断淘汰,对种公猪更应如此。
2 、对疫区和疫场应采取的措施
2.1 当怀疑有本病发生时,应尽快确诊,全群检疫,隔离病猪,加强猪舍和猪群的卫生消毒,进行疫苗的紧急预防接种。
2.2 对发病母猪,特别是所产仔猪全部或大部分死亡的母猪,应推迟一个泌乳期配种,并对全群母猪采用PRRS灭活疫苗免疫接种,使全体母猪获得免疫保护。
2.3 对初生仔猪最好人工喂乳或喂天然乳,对于体弱仔猪可对症治疗,如补给电解质等。新生仔猪在断奶后,易感本病,可采取提前断乳,异地隔离饲养等措施,同时进行疫苗免疫,可用弱毒疫苗,也可用灭活疫苗。
2.4 对于正在发病猪,除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外,可进行对症治疗,这可以大大降低损失,特别应采用“加康”、“安泰”等效果效好的药物,控制其它呼吸疾病的继发感染,加强饲养管理,注意卫生消毒,提高日粮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有效控制其它疾病的继发感染。
3、在PRRS防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对PRRS的认识不清。有许多人认为猪场一旦暴发PRRS就会产生自然免疫力,该场以后就不会有PRRS的发生。这种观点已被这几年的惨痛教训证明是非常错误的,近年来已有许多猪场因此倒闭。PRRS之所以在我国传播如此迅猛,与此观点造成的误导关系甚大。
3.2 不注意选择正确的免疫程序。虽然PRRS疫苗可较好的预防PRRS的发生,但如果免疫程序不当,也不会产生良好的免疫效果,甚至影响其它疫苗的效果。如免疫PRRS弱毒疫苗就应是在猪瘟疫苗免疫2周以后进行,不然会影响猪瘟疫苗的免疫效果,另外不同的地区猪场其免疫程序不同,什么时候免疫PRRS疫苗,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可一概而论。
3.3 应积极做好对症治疗工作。在遇到PRRS发生时,切不可谈虎色变,无所适从,在做好疫苗免疫的同时,还应对发病猪积极采取对症治疗和预防继发感染,这样才会大大降低经济损失,如使用特效抗生素,加强猪舍卫生消毒和饲养管理,增加日粮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等。
3.4 片面强调疫苗防疫,忽视兽医卫生管理工作。很多基层养猪企业或养猪户由于技术力量薄弱,常常错误地认为:只要疫苗用上,完事大吉,不管疫苗选择、使用免疫时机正确与否,一旦发病就认为疫苗质量有问题。
3.5 注意鉴别诊断,以防误诊。与PRRS临床症状相似的疾病很多,当猪场有繁殖障碍和呼吸道症状出现时,切不可草率诊断为PRRS,应尽快采取血清和病料到权威部门诊断,以免贻误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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