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基本原则
(l)遵循动物的生理性、个体性、综合性和主动性等基本原理,同时又应以动物体与外界环境的统承性,动物体内部的完整性及其神经系统的主导性作用为基础。
(2)遵循兽医临床治疗学实施的基本原理,充分调动、促进患病动物体的抵抗力和生理防御机能,消除病因或病原,即由病理状态恢复至正常生理状态。
(3)考虑经济价值。当确认患病猪无法治愈或所用医疗费超过病猪痊愈后的价值时,可不进行治疗而淘汰宰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依据,如病猪对人、畜有严重的传染威胁,或当地传入一种过去从没有发生过的危害性较大的新病时,为了防止疫病扩散,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应在严密消毒的情况下将病猪淘汰,并做无害处理。一般情况下,我们既要反对那种只管治不管防的单纯治疗观点,又要反对那种从另一个极端曲解“预防为主”、 “防重于治”,认为治疗可有可无的倾向,,
南京农业大学吴增坚教授提出规模化猪场的病猪“五不治”:①无法治愈的病猪不治;②治疗费用高的病猪不治;③治疗费时费丁的病猪不治;④治愈后经济价值不高的不治;⑤传染性强、危害大的病猪不治。作者认为这种淡化治疗的建议有实际的参考意义。
(4)传染病的治疗。特别是那些流行性强,危害严重的传染病,治疗必须在严密隔离的情况下进行,不得使病猪成为散播病原的传染源。在治疗过程中,既要考虑针对病原体的一些疗法,又要考虑能帮助机体增强抗病能力的支持疗法。只有采取综合性的治疗措施,才能加速病畜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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