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母猪淘汰原则 1、淘汰连续两个产次产仔少的母猪,但初次配种体重太轻,妊娠期过度饲喂,哺乳期失重过多,断奶体况差的母猪不应包括在内。 2、淘汰那些用激素处理都不发情的母猪。母猪在断奶后最多应观察18天,激素处理后应观察7天,如果这些母猪到下个发情期仍配不上种,则应淘汰,因为这种母猪的产仔率一般低于50%。 3、淘汰已产6~7窝的母猪。因为它们已开始出现窝产活仔数少(主要是因为死胎数增加),其仔猪大小不均,较弱小仔猪易怕冷、生病,乳房病例较多,身体笨拙,容易压死仔猪等问题。为减少运动失调问题,应在选择或购买母猪时注意四肢情况,在圈舍内使用优质地板,不把母猪养得体重太大。但尽管如此,肢蹄病仍有发生,母猪因健康状况不佳,也免不了被淘汰。 4、淘汰得过病毒性传染病的母猪。比如说猪瘟、伪狂犬病,得了这类传染病的母猪即使用药物治愈后,下一次产仔时也很可能重新发病,并会传染给仔猪,为了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应该毫不犹豫地把这类母猪淘汰掉。 5、淘汰出现乳房炎症、子宫炎症、哺乳仔猪能力明显下降母猪、泌乳力下降的母猪。 6、淘汰肢体有缺陷的母猪。比如说,瘸腿的母猪,不但配种会受影响,另外由于不能正常活动,体质也不会好,即使产下了小猪,小猪也不会健康。 7、淘汰在正常饲养过程中,每胎产的仔猪生长速度慢,体型不好的母猪。受母猪的遗传基因影响,造成仔猪、育肥猪生长速度缓慢。 8、淘汰配种难以成功的母猪。即使用药物促使它发情,但是一般下一次配种的时候还会出现困难,很容易造成空怀,不繁殖,造成经济损失。这样的母猪也不能留种,最好趁早把它淘汰掉。 (责任编辑:小龙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