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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方案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10日 来源:互联网

    猪伪狂犬病(Pseudorabies,Pr又名Aujeszky's disease,AD),是由疱疹病毒科猪疱疹病毒型伪狂犬病毒引起的动物传染病。除无尾猿外,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均可感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B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伪狂犬病在猪群中常年呈散发性的发生,免疫接种不好的种猪群母源抗体水平低,常引发哺乳仔猪发病,表现为体温升高,不吃乳,眼睑肿胀,兴奋不安,四肢抽搐,呈昏睡状态,有的拉稀、呕吐、发出尖叫声,成窝发生,死亡率高达100%。成年猪隐性感染,不表现出临床症状,阳性感染率达37.2%。母猪持续性感染,有的发生流产、产死胎或弱仔。生产母猪不发情,屡配不孕,返情率高达90%。种公猪发病后丧失配种能力,精液质量差。猪只感染病毒后可终身带毒,并向外排毒,呈现免疫抑制,导致猪体免疫耐受,故在临床上常见本病与猪瘟或蓝耳病、流感等病毒混合感染,并继发多种细菌感染,使病情复杂化,增大发病率与死亡率,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在种猪阶段就应就应净化根除。

    1、在没有使用过疫苗的猪场,先作血清学普查,如果发现血清学阳性猪,应淘汰。

    2 、对已经注射过疫苗的猪场,其免疫程序按每4个月注射一次。种公猪每年二次血清学监测。

    3、经以上免疫后的种猪所生仔猪中,留作种用的仔猪在100日龄时作一次血清学检查,凡是抗体阴性者留作种用,阳性者淘汰。后备种猪在配种前一个月和产前一个月各接种一次,以后按种猪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同时每半年抽血样作一次血清学鉴别检查,如发现野毒感染猪群应及时淘汰处理。

    4、新引进的种猪,必须是从无伪狂犬病的猪场引进,引进后,须隔离饲养30天,经检疫合格后可混群饲养。同时,每半年作一次血清学检查。对于检测出的野毒感染阳性猪要坚决淘汰。

    5、猪场要对猪舍、栏圈定期消毒。

    6、禁止在猪场内饲养其它动物,并在猪场内实施灭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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